j9.com官网在2025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上,深化《农村公路条例》学习宣贯成为重要议题。其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世勤围绕贯彻落实《农村公路条例》,分享了内蒙古自治区在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实践经验。
《农村公路条例》已于7月颁布,明确了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内蒙古自治区横跨三北,公路路网“承东启西、南联北开”,截至2024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22.3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18万公里,占比超过80%,加之资源富集,公路货运需求旺盛,治超任务艰巨。近年来,自治区深入贯彻习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化建设为引领,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全面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构建超限超载治理新格局,持续推动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实现质的提升。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纳入基层治理重点措施,持续推动落实。上半年,自治区政府领导4次专题研究部署。聚焦机制建设、路面管控、科技赋能等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方案,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交通公安多部门协同的治理体系。组织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地方法规,规范车辆生产改装、货物装载、通行管理等环节,为依法治超工作奠定基础。
自治区交通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制定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持续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实现互联互通,交通部门审核非现场证据,公安部门确认并实施处罚,1—7月,累计向公安部门推送违法线万余条,全部依法处罚。今年以来,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百吨王”、货车穿村过镇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开展路警联合执法3932次、打非治违行动5073次,查处违法运输车辆12435辆次,转卸载货物约42.6万吨,有效提升了农村公路的治理水平。
自治区全面推行以旗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路长的“旗县—乡镇—嘎查村”三级路长体系,构建“路长负责、部门协同、村民参与”的格局,制定考核评估、联席会商等制度,在沿线显著位置设置标准化公示牌,公开路长信息、管养责任、执法站点等,畅通超限超载举报渠道。截至2024年底,全区有农村公路管养任务的100个旗县,全部实行“路长制”,共设置各级路长12060个,实现了“每条公路有人管、每个路段有人护”,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认真落实会议部署,以《农村公路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条例》相关制度要求,强化宣传引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路警联合与区域联动治超,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供稿:厅公路处 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